愛情是在於雙方是否能彼此相遇,相知,相守,同性戀也是同樣的愛情,不管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在世俗的價值之下,隨著社會的開放才會有逐漸被接受的趨勢,究竟她們之間要如何面對一切,面對家人的眼光,面對同儕的想法,面對生育的問題,是否能夠享有愛情的滋味,是否能處理友情的衝突,是否能擁有親情的歡樂,從不同年代,不同角度,不同議題,探討同性戀的觀點,值得你細細品味。

【第一篇】
1962年,一屋子裡住了一對共同生活了五十年的女同性戀人 Abby 與 Edith。但一天,Abby 因意外突然去世,而使她的老伴在生活上起了重大變化。Abby 的親友不能接納她倆的關係而令到 Edith 感到失落與孤單,不知如何渡過餘生。
【第二篇】
1972年的故事是環繞女同志侶蓮達如何憑她的吸引力去奪取圈外人艾美的芳心。
【第三篇】
2000年這新世紀裡,一對三十多歲的女同性愛侶 Fran 和 Kal 視對方為終身伴侶,但在她倆的世界裡只渴望可以親身體驗為人父母的滋味。經過深思熟慮後,她們決定到精子銀行找出合適的捐贈人去達成心願。
  Abby 與 Edith的故事最讓我感動。失去愛人的痛,是誰能承受的?那痛,是更深沈真切的了,一點一滴都是穿心的。物品失去了可以再擁有.親愛的人失去了....是買不回來的,只能在回憶中思念你的伴侶。身為同志,並不是自己所能決定的事情之一,但要過怎樣的生活,人生要如何的渡過,每一個人都是有權利也有能力去做選擇,選擇你的人生,是要認同自己同志的身分,還是要躲在暗櫃裡。在這一段影片中,談到的有兩個重要的話題。

  第一個就是,同志伴侶是否在重病時,可以互相為關係代理人?一般來說,異性戀體制下的夫妻,只要有婚姻的關係,不但可以當然為這樣的關係人,連生活上所需的一切事情的處理,都可以互為代理人,但同樣的狀況,發生在一對同志戀人的身上,就算是有需要親屬簽名的緊急狀況,也是完全沒有法律的依據,可以執行這樣的權利。

  第二個問題,就是財產的繼承和處理,在本段影片中,這一間房子,雖然名義上是由Abby和Edith合資購買,但在法律上,是屬於登記所有權人的名義,就是Abby所有的,而他又是意外死亡,並沒有留下任何的遺囑,在這種情況下,就是由最親近的親屬來繼承,Edith如果不能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明,比如說款項是由他們兩個人共同支付的證據,是非常不利的,也沒有任何可以主張權利的依據。

  在還沒有法律的正式承認同志之間的伴侶或者是同居關係之前,每一個同志對於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和照顧另外一半的餘生,都要做更多的考慮和安排,才不會發生劇中那一種狀況,也才能更符合我們自己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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